紫光国微: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

2023-08-04 22:49:07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


(相关资料图)

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及《紫光国芯微

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(以

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

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,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发表独立意见如

下:

  我们认为: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、

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。经审阅被聘

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,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、技能

和素质,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

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和《公司章程》中规定的不

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,其任职资格符合《公司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、《公司章程》的

相关规定。

  我们同意聘任谢文刚先生为公司总裁;聘任岳超先生、乔志城先生、杜林虎先

生为公司副总裁;聘任杨秋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;聘任杜林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

秘书。

  独立董事签字:

  黄文玉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马朝松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谢永涛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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